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主管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廉政法制网

滚动新闻: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政协原主席武庆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高检依法对刘满仓决定逮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红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汇智纾困局 解纷万家事 三堂会审丨低价购房后转手获利 如何认定犯罪孳息 最高检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会商一季度检察办案质效 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从一张身份证的归途看基层治理温度 “纪巡审”贯通协同拓展监督深度广度 习近平在马来西亚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法院新人小赵踩的坑,你能避开吗? 四川达州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孙昆鹏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定祥主动投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庆秀山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经济委主任 陈天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原三级资深经理张培林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广东河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徐耀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史立成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武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全国首例!北京海淀法院对一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宣告终身禁业

来源:北京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2-11-17 14:35:28
2022年11月15日,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对这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学校外聘教职人员多次猥亵女童,在女童家人报案后被依法抓获。2022年11月15日,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对这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本市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触摸该校一名10岁女童的隐私部位。2022年3月,经被害女童家人报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学校聘用的教学辅助人员,在为学生授课期间,多次故意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惩处。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全社会都要尊重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参与教育教学的从业人员,应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王某某案发时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专业教职人员,本应坚持师德为上,知荣明耻、严于律己、教书育人,而其在教学过程中,多次猥亵不满14周岁的女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师德败坏,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伤害了整体教师队伍在社会中的美好形象,应依法从严惩治。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要求对王某某依法从重处罚的意见,海淀法院依法对王某某从重处罚。

为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对实施性侵害犯罪的教职员工应严格执行终身禁业制度。被告人王某某趁“一对一”辅导的机会,对女童实施猥亵行为,其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大,为预防再次犯罪,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海淀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宣告从业禁止。

据悉,该案系在《意见》公布实施后,全国首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三十七条之一及2021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宣告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该案判决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亦能在社会层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净化校园环境。

法条链接: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明确了裁判规则。

根据《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文/董振杰   通讯员: 秦硕  周宇航)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频道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