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周密计划 公证监督执行 “占房不搬、腾房难”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块“硬骨头”。近期,洪洞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强制腾房集中行动,将一批房屋强制腾空后交付给申请人,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杨某与张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洪洞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息共计21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2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因此申请强制执行。 洪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2名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该房屋流拍后申请人杨某同意以房抵债。经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申请人杨某将剩余贷款结清,并将房屋流拍的保留价与案件标的之间差价向被执行人张某补齐,张某需在2个月后自行搬离,完成以房抵债流程。 2021年10月,申请人结清上述贷款并将差价补齐给被执行人张某后,被执行人依旧占有该房屋,执行法官虽张贴腾房公告、多次释法说理,并由小区物业协助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依旧迟迟不予腾房。洪洞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针对此次腾房行动,洪洞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完善周密的执行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执行过程安全、规范、有序。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本次行动邀请了洪洞县公证处、该小区物业公司到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司法警察迅速拉起警戒线,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其自行腾空房屋。被执行人当即自行寻找一处库房用于存放房中物品,配合法院强制腾房。 随后,执行法官对屋内物品一一进行清点搬运,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县公证处对强制腾房现场进行全程记录。历经7个小时,执行法官终于将该房产顺利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圆满完成此次腾房行动。 本网编辑:程林青 审核:袁建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