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帮帮我吧,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刚和他离了婚,晚上就把我赶出去了,而且答应给的钱一分也不给。”早晨刚上班,一位女性当事人就哭着找到了给他们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官。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为原告赵某和被告钱某办理了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1、原被告双方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子归被告钱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一套住房)归婚生子所有3、原告一次性支付给被告18万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再无其他债权债务。原告在领取了调解书后并未支付18万元,被告钱某找到了主审法官哭诉。经过了解原告赵某在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40余万元的存款,考虑到钱某文化水平低不会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主审法官为其代笔书写了申请书,并帮助钱某准备了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迅速立案并且及时将案件转至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法官曹寅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及案件的紧迫性,当即制作扣划被申请人赵某存款的法律文书,然后和其他执行法官赶到信用社,及时地将被申请执行款冻结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扣划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当即通知了申请人钱某,将18万元转入了钱某的账户。 作为基层法官,接触到的都是最朴实的当事人,甚至是沟通都会有点困难的当事人,可是伽师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努力克服这些困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践行着司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