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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来源: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12-04 20:31:25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党建网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起学习领会。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记者鞠鹏 摄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0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黄敬文 摄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古人说:“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摄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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