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主管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廉政法制网

滚动新闻: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政协原主席武庆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高检依法对刘满仓决定逮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红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汇智纾困局 解纷万家事 三堂会审丨低价购房后转手获利 如何认定犯罪孳息 最高检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会商一季度检察办案质效 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从一张身份证的归途看基层治理温度 “纪巡审”贯通协同拓展监督深度广度 习近平在马来西亚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法院新人小赵踩的坑,你能避开吗? 四川达州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孙昆鹏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定祥主动投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庆秀山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经济委主任 陈天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原三级资深经理张培林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广东河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徐耀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史立成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武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交通运输部: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00:00:00
   据中国交通新闻网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

   据中国交通新闻网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科学定位 鼓励发展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

  《指导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发展。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有序投放 合理布局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为解决行车和乱停乱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点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鼓励免押金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引导安全文明用车 加强信用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公众反馈意见的三种方式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意见征集”项。

  2.电子信箱:bike@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乡客运管理处(邮编:100736)。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