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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之过 得己之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0:55
 对待他人之过,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三国至两晋时期的羊祜在《诫子书》中谈道:“无口许人以财,无传不经之谈,无听毁誉之语。

  对待他人之过,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三国至两晋时期的羊祜在《诫子书》中谈道:“无口许人以财,无传不经之谈,无听毁誉之语。闻人之过,耳可得受,口不得宣,思而后动。”羊祜坚持守正不曲,他希望儿子不传不可靠的说法,不听诽谤之言,听到别人的过失,耳可听嘴却不可说,仔细思考后再行动。

  在面对他人之过方面,南宋杨万里的做法,应该成为今人的镜鉴。他在《庸言》中写道:“见人之过,得己之过;闻人之过,得己之过。”杨万里认为听到别人的过失,也就得出了自己的过失。他主张以人为鉴,认真思考他人的过失,引以为戒,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杨万里对待他人之过的态度,颇有自省自讼的做法。

  别人犯了错,自己不能到处传播,使人处于尴尬的位置,而应该吸取他人的教训,更好地检视自己,做到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事实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候,自己身上的错自己可能认识不到,但通过闻人之过,便能反思自身的问题,很好地加以改正。如果仅想着议论别人的短处,不去主动反省自己、改正自己,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犯错误,也会受到别人的非议。

  东汉马援在《诫兄子严敦书》中提醒两位侄子:“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明人杨继盛在给两个儿子的遗训中要求:“与人相处之道,第一要谦下诚实……闻人之过,则绝口不对人言……人之胜似你,则敬重之,不可有傲忌之心;人之不如你,则谦待之,不可有轻贱之意。”无论是马援,还是杨继盛,他们皆是豁达之人,皆有高洁人品,把“闻人之过”不与人言作为一种处世之道。相反,那种闻人之过,津津乐道,落井下石之人,则缺少君子之品,只会让人唾弃。

  “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改正错误是共产党人的显著特点和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应当具有反省意识,做到“闻人之过,得己之过”。然而,也有少数人看客心态较重,不能很好地对待他人之过。有的把他人之过当故事听,不注重从他人的教训中反思己过;有的面对他人之过,甚至带着一种猎奇心态,肆意“挖掘”“包装”。我们常讲,凡事“不贰过”。这不贰过,一是从自身错误中警惕,二是从他人之过中警醒。如果闻人之过却不思己过,“贰过”就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闻人之过,不仅要得己之过,防止错误在自己身上发生,还要帮助他人改过错误,以达到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的目的。当然,他人之过如果过于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则要坚持原则、勇于斗争,把他人错误的影响降到最低。

  本网编辑:王勇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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