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夫妻原本做点小买卖,为了赚钱却在家中组织村民进行“三公”扑克赌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初至5月11日,被告人王某、彭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组织刘某等人在湘东区某镇自己家中,进行“三公”扑克赌博,期间参赌人员累计达22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彭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袁建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