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主管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廉政法制网

滚动新闻: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政协原主席武庆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高检依法对刘满仓决定逮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红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汇智纾困局 解纷万家事 三堂会审丨低价购房后转手获利 如何认定犯罪孳息 最高检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会商一季度检察办案质效 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从一张身份证的归途看基层治理温度 “纪巡审”贯通协同拓展监督深度广度 习近平在马来西亚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法院新人小赵踩的坑,你能避开吗? 四川达州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孙昆鹏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定祥主动投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庆秀山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经济委主任 陈天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原三级资深经理张培林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广东河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徐耀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史立成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武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海洋局:将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00:00:00
    据新华网 国家海洋局今天通报的围填海专项督查情况显示,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要求贯彻不够彻底,个别项目违规改变围填海用途用于

    据新华网 国家海洋局今天通报的围填海专项督查情况显示,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要求贯彻不够彻底,个别项目违规改变围填海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等三大问题突出。对此,下一步将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介绍,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与沿海地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加强围填海管控。全国围填海总量下降趋势明显。据统计,2017年填海面积5779公顷,比2013年降低63%。与2013年前五年相比,全国填海面积降幅近42%。围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沿海用地紧张,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聚集区、重化工基地、装备制造基地等提供了承载空间。但同时,不合理的围填海和违法的围填海也给海洋生态环境、海洋开发秩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2017年,国家海洋局经国务院批准授权,组建国家海洋督察组,分两批对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同步对河北、福建和广东3省开展了例行督察。国家海洋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6个国家海洋督察组,对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开展了第一批围填海专项督察。督察进驻期间,共与53名省级领导,771名有关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调阅资料14173份;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1196件,各督察组分批向省(区)政府进行了转办;对6省(区)沿海35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运用飞机、无人机、船舶、卫星遥感等手段,对756个项目开展了外业核查。

  截至目前,6省(区)政府已办结来电、来信举报1083件,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问责22人。

  结合第一批督察情况,6省(区)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要求贯彻不够彻底。部分地区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填海,填而未用、长期空置,个别项目违规改变围填海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浪费海洋资源,损害生态环境。

  其二,违法审批,监管失位。有些地方从资源环境监管部门到投资核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违反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问题频发;基层执法部门对于政府主导的未批先填项目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普遍存在;违法填海罚款由地方财政代缴,或者先收缴再返还给违法企业,行政处罚流于形式。

  此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陆源入海污染源底数不清,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督察组排查出的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与沿海各省报送入海排污口数量差距巨大。

  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国家海洋局下一步将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即对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关闭;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一律问责;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围填海,一律禁止;围填海审批权,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不再分省下达;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强化生态修复;以海岸带规划为引导,强化项目用海需求审查;加大审核督察力度,强化围填海日常监管。(记者 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