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委原书记郑鹏程获刑十二年: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损失
  澎湃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委政法委方面获悉,4月28日,自贡中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云”宣判四川省岳池县原县委书记郑鹏程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实现了审判工作、疫情防控两不误。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郑鹏程利用担任武胜县副县长、县长、岳池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融资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4.9万元。被告人郑鹏程作为岳池县委书记,接受他人请托,在岳池县财政无紧迫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违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利用岳池县人民医院设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违规对外举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自贡中院综合考虑被告人郑鹏程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郑鹏程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20年10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岳池县委书记郑鹏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6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了郑鹏程被双开的消息。
  对于郑鹏程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损失的细节,澎湃新闻此前曾有报道。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二)滥用职权犯罪。2015年上半年,郑鹏程接受他人请托,违反法律规定和有关程序,以尚未规划立项的“城东新区”建设需要资金为由,违规决定使用县人民医院设备进行融资租赁。经专项审计调查,认定岳池县多支付融资费用造成财政资金损失5096.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