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教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中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内陆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有待增强,生态绿色发展格局有待巩固,公共服务保障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待提升。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中部地区特别是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作出更大努力。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到2035年,中部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京九沿线建设南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大湛沿线建设太原新材料、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促进河南食品轻纺、山西煤炭、江西有色金属、湖南冶金、湖北化工建材、安徽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加快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五)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将长板进一步拉长,不断缩小与东部地区尖端技术差距,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快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选择武汉等有条件城市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武汉信息光电子、株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洛阳农机装备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新培育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联合区域创新资源,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中试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中试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多鼓励原创技术创新,依托现有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建设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三、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为重点,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圈。加快武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洛阳、襄阳、阜阳、赣州、衡阳、大同等区域重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一批特色小镇,补齐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有条件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水利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引江济淮、长江和淮河干流治理、鄂北水资源配置、江西花桥水库、湖南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支持河南等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发展高效旱作农业。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油料、生猪、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四、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部
  (十三)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同解决区域环境突出问题。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协同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治理面源扬尘污染。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标准体系,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体系,推动恢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粮食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矿山修复重点工程、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严格防控港口船舶污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噪声源头防控和监督管理,提高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五、坚持开放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
  (十六)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武汉、南昌、合肥、太原等地建设临空经济区。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区域性电子商务枢纽。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级开放口岸,深化与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通关合作,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水平。支持有条件地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六、坚持共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十九)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外著名高校在中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支持中部省份共建共享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建设若干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国内外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县级医院与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条件成熟时在中部地区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进程。深入挖掘和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响中原文化、楚文化、三晋文化品牌。传承和弘扬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井冈山、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产业,推进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加大对足球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二十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大别山区、太行山区、吕梁山区、罗霄山区、武陵山区等地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市场环境,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建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确保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中部地区欠发达县(市、区)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实施范围和有关政策内容。对重要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倾斜,按照国家统筹、地方分担原则,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到中部地区就业创业。允许中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中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五)强化协调指导。中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与中部六省沟通衔接,在规划编制和重大政策制定、项目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本意见实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和实施效果评估。本意见实施涉及的重要规划、重点政策、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责编:袁建领、杨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