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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产纠纷 法官巧调化矛盾

来源:  日期:2021-06-11

  (通讯员 李永辉)近日,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奎苏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该法庭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释之以法、晓之以理,该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家住巴里坤县大河镇的李某15年前来到奎苏镇承包了王某的六十余亩土地耕种。2016年该村土地发生集体流转,加之王某经济困难,欲收回土地,双方争执不下,发生了纠纷,李某遂将王某诉至奎苏人民法庭。法庭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如若处理不当,势必影响整村土地流转,于是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先后三次到该村了解案情,经过走访村组干部,发现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土地实际亩数确定以及流转费用分配的问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法庭法官就国家土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讲解,同时考虑到原告李某年事已高不宜从事重体力劳动,老伴体弱需要照顾的现状,提出了由王某一次性给予李某经济补偿,双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意见。经过法庭法官、人民调解员及村组干部的耐心的劝解,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承办法官的调解意见,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得到了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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