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封举报信揪出的医疗腐败案
  此前,该区纪(工)委监委接到一封反映寺巷卫生院针灸科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举报信。第一审查调查室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对线索进行评估研判,认为该举报信虽然内容简短,但对具体科室和接受回扣的事实指向清晰,具有一定的可查性。
  在梳理上述信息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有个名为杨某的人每月打款到陈新华的工资卡账户上,而且交易备注栏里有时会出现“电极400袋4000元”“磁疗贴800盒24000元”等字样。经侧面了解,“电极”即中医理疗电极片,零售价50元/袋;“磁疗贴”是一种带有磁片的膏药,零售价68元/盒。通过反查银行账号户主信息,得知杨某系从事中医药品营销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办案人员由此推定,杨某每次打款给陈新华的很可能是药品回扣,每袋电极片回扣10元、每盒磁疗贴回扣30元,这个回扣的比例与举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吻合。
  陈新华到案后,刚开始仍心存侥幸,矢口否认收受药品回扣问题。当办案人员把部分银行转账记录放到其面前时,他顿时就如霜打的茄子——蔫了,可仍然负隅顽抗,极力狡辩,谎称转账只是自己向杨某的借款,至于记录备注栏里的内容,反复以“可能是对方搞错了”来遮掩。
  “对不起,我说了假话,杨某是跑药的,他打给我的每一笔钱都是药品回扣……”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新华终于低下了头,将其多次收受杨某药品回扣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
  “据了解,你们单位正常的工资、奖金都是直接打到个人工资卡上,你工资卡上每月的现金存款是怎么回事?”办案人员紧盯疑点不放过。
  同时,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精神,该区监委依法对行贿人杨某、周某一并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最终,陈新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通讯员 吕华见 姜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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