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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一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

来源:  日期:2021-06-11

  (通讯员 邱胜卫)近日,垦利区司法局接到喜讯,在垦利司法所在矫服刑的社区服刑人员陈某被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表彰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陈某2015年因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垦利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期间能够主动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并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项社区服务及教育培训,表现良好。

  2016年7月14日,陈某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发现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在报警的同时,奋力追赶嫌疑人,从垦利区永兴小区一直追到复兴路国香饭店门口,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移交给出警民警。陈某在整个过程中,不畏危险,积极应变,全力追捕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系列盗窃案的成功告破,做出了重大贡献。2017年1月,陈某被东营市综治委表彰为“东营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此次被授予更高荣誉,陈某表示:“以后一定会更加安心的接受社区矫正,珍惜被授予的荣誉。并肩负起散发正能量、带动身边人的责任,让更多人像我一样的人迷途知返,新航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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