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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五坚持"强化司法为民

来源:  日期:2021-06-11

  (通讯员 吕文光) 近年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方针,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五项工作管理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瓜香铜城”的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院领导每日接待制度。院党组成员每日在法官接待室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解难答疑,及时处理来访人员的诉求,并虚心倾听群众对法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坚持立案导诉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每天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值班接待,引导诉讼,提供法律文书模板,预约领导等工作。

  三是坚持诉前调解制度。对婚姻家庭案件、实事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是坚持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依法保证其诉权的行使。

  五是坚持巡回法庭制度。利用节假日到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 ,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而且还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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