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廉政法制网
反腐倡廉 > 正文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李志隆被开除党籍

来源:  日期:2022-05-07
中国廉政法制网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志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李志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志隆,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9年4月,任吉林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

  2004年4月,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2010年11月,任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2015年4月,任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电脑版 手机版

Copyright © 2021-2022 中国廉政法制网 版权所有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主管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

投稿邮箱:zglzfzxw@163.com 监督电话:15601012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域名备案号:京ICP备202104077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