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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王顺军被开除党籍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  日期:2023-11-02

  中国廉政法制网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王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并收受财物;罔顾国法,伪造身份开设金融账户;毫无纪法底线,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借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顺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顺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顺军简历

   王顺军,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2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2000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政策规划处副处长;

   2001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2006年6月,任吉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

   2008年11月,任辽源市政府秘书长;

   2010年5月,任辽源市副市长;

   2014年1月,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1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

   2019年6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2020年11月,退休。

本网编辑:程林青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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